续订租约
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嘉里发展、 FCHL及汉翔投资( 作为租户) 已接纳Ubagan Limited( 作为业主) 所作出之要约, 就位于嘉里中心该等物业续订现有租约。
上市规则之涵义
业主 Ubagan Limited 由嘉里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分别间接拥有 60%及 40%权益,而嘉里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Ubagan Limited 为嘉里控股有限公司之联繫人,因此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 续约事项对本公司而言构成一项关连交易。
由于续约事项项下租金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总值之适用百分比率高于 0.1%但低于 5%, 故续约事项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可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
除了租金,本集团亦须向 Ubagan Limited 支付可变付款额, 对本公司而言构成上市规则项下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可变付款额之年度相关金额低于适用百分比率的 0.1%, 故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76(1)条,可变付款额构成符合最低豁免水平之交易,并可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