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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8-14 00:00:00

本公告乃Nan Hai Corporation Limited(南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溢利约9.976亿港元比较,本集团预期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将可能录得溢利约500万港元至1,500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上述溢利减少主要是由于:(i)受到房地产开发业务收入确认及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分部利润下降;及(ii)受中国电影票房、观影人次下滑及首次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的影响,文化与传播服务分部业绩下降。

本公告所包含信息仅根据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故可能有变。有关财务数据有待落实,并可能按需要作出调整。本公司预期将于本月稍后时间刊发有关本集团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而相关之2019年中期报告亦会随后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