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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020-11-30 00:00:00

于2020年11月30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大地院线订立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据此,大地院线将向本集团供应影片,并许可本集团在旗下影院放映有关影片。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刘女士拥有大地时代北京80%权益,而大地时代北京则直接拥有大地院线82.49%股权。刘女士亦透过大地传奇(即刘女士之联繫人)实际控制大地院线之12.95%股权。此外,执行董事于品海先生之联繫人于常海先生拥有大地时代北京20%权益。有鑑于此,大地院线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交易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年度上限最高金额涉及之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业务合作框架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