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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有关向ABB购买该等系统的主要交易的通函

2019-12-27 00:00:00

兹提述 Genting Hong Kong Limited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的公佈(「 该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 二零一九年ABB 协议。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 14.41(a) 条,本公司须于该公佈刊发后 15 个营业日之内, 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该等交易的进一步资料的通函(「通函」)供参考之用。 然而, 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以供载入通函内(其中包括)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债务声明及营运资金充裕声明。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 14.41(a)条且联交所已授出有关豁免, 以使通函寄发日期推迟到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或之前的日期。 本公司已与所有相关专业人士协定寄发通函日期的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