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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香港终止一项持续关连交易

2015-03-13 17:43:00

背景

兹提述 Genting Hong Kong Limited 云顶香港有限公司(「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刊发的公布,有关丽星邮轮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丽星邮轮」)与三道沟(张家口)旅游胜地有限公司 ( 「三道沟」 ) ,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的酒店管理协议 ( 「酒店管理协议酒店管理协议」),据此,丽星邮轮同意向三道沟就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县的一所名为云顶大酒店的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丽星邮轮随後已将其於酒店管理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责任转让予广州丽云荟企业管理谘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丽云荟」),丽星邮轮及广州丽云荟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终止酒店管理协议

由於本公司拟重新分配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的资源以专注於其他项目,例如建造两艘预期将分别於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年终交付的豪华邮轮(诚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月七日及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的公布所载),广州丽云荟及三道沟双方同意透过於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以终止酒店管理协议。该终止协议自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起生效(「该终止」)。除就酒店管理协议项下须由三道沟向广州丽云荟缴付的未付款项外,概无订约方须根据终止协议向另一方支付任何罚款及/或赔偿。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终止协议的条款乃经公平磋商後达致 , 终止协议乃於本集团进行日常业务时订立 , 并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而该终止将不会对本集团的现有业务、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除丹斯里林国泰及林拱辉先生外,概无董事於终止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丹斯里林国泰及林拱辉先生已就批准终止协议之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於根据酒店管理协议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被终止,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4A.35 条附注的规定刊发此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