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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20-06-12 00:00:00

兹提述(i)中国唐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收购目标集团之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及(ii)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的公告(「延迟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延迟公告所述,载有(其中包括)(i)股权买卖协议条款之进一步资料;(ii)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之意见;(iv)本集团财务资料;(v)本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vi)估值报告;(vii)就目标集团作出之会计师报告;(vi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及(ix)上市规则规定之其他资料之本公司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以落实通函中若干资料,故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