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须予披露交易向实体提供担保

2020-10-29 00:00:00

担保协议

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担保人(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贷款人订立担保协议,据此,担保人同意就贷款人提供之贷款融资担保贷款协议项下借款人之还款责任。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基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在关键时间计算之相关百分比率,有关提供担保之一项或以上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担保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担保人提供担保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