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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19-06-28 00:00:00

谨此提述中国卫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五月十日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收购事项及按金之公佈(「该公佈」)。除文义另有指明外,该公佈中所界定词汇与本公佈中所用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有关收购事项及按金之该公佈所披露,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或之前寄发通函。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确定通函,预期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及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订立的延长最后截止日期的补充协议,完成将于紧随所有先决条件达成后十个营业日内发生,但不得迟于最后截止日期,即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或股份购买协议订约方可能协定的较迟日期。鑑于需令股份购买协议项下之先决条件达成(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通过一项普通决议案),股份购买协议订约方拟延长最后截止日期。截至今日,股份购买协议订约方并未就延长截止日期延长签订任何协议。本公司将于同意延长截止日期后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