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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更变会议地址的公告

2021-03-09 00:00:00

玆提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刊发的有关二零二一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和本公司相关工作的安排,按照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将二零二一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该等会议」)地址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迎宾七路60号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更变后的该等会议地址距离人民广场15公里,距离上海虹桥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6公里,参加该等会议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乘坐地铁10号线至虹桥机场1号航站楼站,或驾车至会场。

除该等会议地点变更外,该等公告里的所有其他事项(包括该等会议的日期、时间及决议案)不变。

为避免疑虑,若股东已依据代表委任表格或回执上列印的指示填妥并交回,该等代表委任表格或回执对该等会议仍然有效,有关股东无须再次递交代表委任表格或回执。拟出席该等会议的股东务请留意上述该等会议地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