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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 有意于市场上进行股份购回

2021-07-06 00:00:00

此乃中国东方教育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自愿性公告,旨在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最新发展之资料。

根据本公司股东(「股东」)于2021年5月26日举行的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有意行使其根据获授一般授权(「股份购回授权」)的权力,购回本公司股份(「股份」),数目不超过本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0%(「建议股份购回」),该授权将于下列最早者届满:(a)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时;(b)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任何相关法例规定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举行期限届满时;及(c)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批准股份购回授权之普通决议案所给予授权之日。

于2021年7月6日,董事会正式决议行使股份购回授权,以不定期按最高总额6亿港元于公开市场购回股份。我们会在符合上市规则的情况下进行股份购回。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0.06(2)(e)条,在知悉内幕消息后任何时间直至有关消息获公佈前,发行人均不得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购入其股份。尤其是,于紧接(i)就批准发行人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举行董事会会议的日期;及(ii)发行人根据上市规则公佈其任何年度或半年度或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业绩的最后限期(以较早者为准)前一个月至业绩公告日期止期间,发行人不得在联交所购回其股份,惟特殊情况除外。

本公司将根据其须遵守的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上市规则、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回购守则、开曼群岛公司法以及所有适用法律及法规进行建议股份购回。

董事会认为,于现况下进行股份购回可展示本公司对自身业务展望及前景充满信心,且最终会为本公司带来裨益并为股东创造价值。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现有财务资源足以支持股份购回同时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须注意,购回将视乎市况及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概不能保证任何购回之时间、数量或价格。因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