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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2020-01-03 00:00:00

兹提述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收购北京杰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9%股权。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专有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补充,据董事所知、所悉及所信,卖方之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第三方郑汉镇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