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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变更

2022-10-28 00:00:00

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大冶有色金属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因其他事务承担,万军先生(「万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万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董事会谨此对万先生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以衷心的感谢。

委任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张光明先生(「张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张先生,44岁,于2000年毕业于湖北大学经贸学院涉外会计专业,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2000年7月至2004年3月,彼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铜绿山矿财务科会计,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担任财务部资金室主管,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担任财务部副主任,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及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监事,自2022年7月起担任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彼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母公司」)的财务部成本科会计,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担任运输部财务科副科长,2006年12月至2008年6月担任财务部资金科副科长,2008年6月至2010年1月担任财务部资金科科长,2011年5月至2013年5月担任财务资产部预算主任,2013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财务资产部副主任,2018年8月

至2019年1月担任财务部副主任,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担任资本运营部副主任,2019年4月至2022年1月担任资本运营部主任,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担任企业发展部主任,自2020年5月起担任董事会秘书。2014年5月至2019年1月,彼担任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有色矿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董事,自2019年9月起担任监事。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张先生担任母公司的附属公司大冶有色金属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担任执行董事。2019年1月至2019年4月,彼担任母公司的附属公司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担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自2022年7月起,彼担任本公司的企业发展部主任。张先生从事有色金属行业逾20年,在会计及财务相关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

张先生与本公司并无订立服务合约。张先生之委任不设任何固定任期,惟彼须遵照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现时,张先生不会向本公司收取任何董事酬金。倘日后张先生与本公司就其执行董事酬金订立任何合约,将就此作进一步披露。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张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或其他主要任命或专业资格;(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证券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界定之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无有关张先生委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股东垂注,亦无有关张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的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张先生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