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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发行可换股债券建议

2020-07-15 00:00:00

谨此提述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四日及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刊发之公告,内容有关建议根据特定授权发行可换股债券(「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爆发带来之市况变动,认购协议之订约方认为搁置进行认购事项以进一步评估认购事项之情况属审慎之举。因此,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认购人订立取消协议,以即时取消认购协议。

此外,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八日的公告,除了将由发行可换股债券抵销的股东贷款外,本公司已录得并将继续录得应付其控股股东(包括其最终实益拥有人林清渠先生)的负债(因彼等代表本公司及旗下子公司承担或偿付债务和负债)(「其他贷款」)。本公司与中国成功拟同样以发行可换股债券偿还其他贷款。本公司及认购人亦已决定终止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以偿还其他贷款。

于有关协议终止后,订约方之所有权利及责任将不再生效,而订约方概不得向另一方提出有关认购协议之任何申索。董事会认为,取消认购协议将不会对本集团之现有业务、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已告终止,故本公司将不会召开及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供股东考虑及批准认购协议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因此,本公司将不会寄发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