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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2020-02-13 00:00:00

谨此提述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于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三日刊发之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订立认购协议及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根据上市规则,其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或之前将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之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独立财务顾问函件(载列其有关建议发行可换股债券之意见)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寄发予股东。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通函之某些内容,故本公司预期上述通函之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或之前之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