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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2020-09-14 00:00:00

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佈,李锦元先生(「 李先生」)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四日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不再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成员。

李先生向董事会呈辞乃因为彼需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个人事务上。李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与其辞任有关之事项须敦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李先生于任内之努力及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并祝愿彼今后事业成功。

于李先生辞任后,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的职位出现空缺,而本公司仅有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之数目低于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3.10(1) 及第3.21条规定之最低数目。

董事会将遵照上市规则第3.11及第3.23条,于李先生辞任日期起计三个月内,物色适合人选,以填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之空缺。本公司将于适当时间就此另行刊发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