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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速传动设备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18-12-11 18:25:00

兹通告中国高速传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股东特别大会(「大会」)将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南京市江宁高新园侯焦路30号举行,以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

特别决议案

1. 动议罢免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於本集团的核数师职务,即时起生效。

普通决议案

2. 动议待罢免安永於本集团的核数师职务的特别决议案获通过後,委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的核数师,即时起生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承董事会命

公司秘书

吕荣匡

香港,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 仅供识别

– 2 –

附注:

1. 凡任何有权出席大会及於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代其出席并於会上代其投票。凡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委派多於一位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於会上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於投票表决时,股东可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投票。

2. 代表委任文据须由委任人或其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委任人为公司,则须加盖其公司印章或由高级职员或获正式授权的授权人或其他获授权人士签署。

3. 代表委任文据连同经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的副本,须於不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4. 为厘定股东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十二月二十八日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为符合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不迟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时三十分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5. 代表委任文据由其所示日期作为签署日期起计届满十二个月後,有关文件视作无效,惟倘属续会或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要求进行投票表决,而大会原应於该日期起计十二个月内举行者则作别论。

6. 倘属任何股份的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在大会上就有关股份投票,犹如其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位该等联名持有人出席大会,则会接受排名首位者(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投票,其他联名持有人再无投票权,就此而言,排名先後乃按联名持有股份於本公司股东名册的排名次序而定。

7. 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文据後,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投票。於该情况下,代表委任文据将视为被撤回。

8. 本通函随附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9. 於本通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陈永道先生、汪正兵先生、周志瑾先生、胡吉春先生及郑青女士;非执行董事为胡曰明先生及袁志平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陈友正博士、蒋建华女士、江希和先生及Nathan Yu Li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