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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 - 分拆复宏汉霖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 - 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

2019-10-17 00:00:00

复星医药提述其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12月13日、2019年7月5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5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8日及2019年9月25日之公告(「复星医药公告」),以及向其股东发出日期为2018年10月11日之通函(「复星医药通函」),内容有关建议分拆及上市。建议分拆及上市已获复星医药股东于2018年11月27日举行之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复星国际提述其日期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12月13日、2019年7月5日、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5日、2019年9月10日、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18日及2019年9月25日之公告(「复星国际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分拆及上市。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中所用之词汇与复星医药公告、复星医药通函及复星国际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复宏汉霖刊发之招股章程所述之超额配股权已获联席代表(定义见招股章程()代表国际承销商)于2019年10月17日部分行使,涉及合共4,366,400股复宏汉霖H股(「超额配股股份」),相当于行使任何超额配股权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6.75%。

复宏汉霖按每股复宏汉霖H股49.60港元(不包括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徵费及0.005%香港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复宏汉霖H股的发售价,配发及发行超额配股股份。

紧随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完成后,复星国际(透过其于复星医药的股权)及复星医药(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于复宏汉霖已发行股本中的间接权益将由约53.76%减少至约53.33%。

复宏汉霖将自配发及发行超额配股股份收取的额外所得款项净额约210.49百万港元(经扣除有关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的包销佣金及其他预估开支后)将由复宏汉霖按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载之用途使用。

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批准超额配股股份上市及买卖。预期超额配股股份将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