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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华人有限公司联合公布 - 有关出售於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额外之31%权益之补充协议

2017-06-30 18:46:00

LIPPO LIMITED

力 宝 有 限 公 司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6)

HONGKONG CHINESE LIMITED

香 港 华 人 有 限 公 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55)

联合公布

主要及关连交易

有关出售於澳门华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额外之31%权益之补充协议

兹提述力宝有限公司(「力宝」)及香港华人有限公司(「香港华人」)作出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就有关第二次出售事项之买卖协议及补充协议(统称「31%买卖协议」)之联合公布(「该等联合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联合公布所用词汇具有该等联合公布所界定之相同涵义。

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卖方(香港华人之全资附属公司,而香港华人则为力宝之间接附属公司)与买方就第二次出售事项之31%买卖协议订立补充协议,将须取得澳门金管局批准之期限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三十日进一步延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上述修订外,31%买卖协议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将维持不变并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