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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华人有限公司选择公司通讯之收取方式及语言版本

2011-08-23 17:23:00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已作出安排,以确定股东对日後收取公司通讯之属意选择:(i)收取印刷本(英文及/或中文版);或(ii)透过本公司网站www.hkchinese.com.hk以电子方式览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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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根据上市规则第2.07A与2.07B条及章程细则,本公司可在符合若干条件下,并经股东同意或视作同意,(i)以英文及/或中文编制之印刷本;或(ii)透过本公司网站www.hkchinese.com.hk以电子方式向股东提供公司通讯。

董事会宣布本公司已作出安排,以确定股东对日後收取公司通讯之属意选择:(i)收取印刷本(英文及/或中文版);或(ii)透过本公司网站www.hkchinese.com.hk以电子方式览阅。

新安排

1. 本公司将向股东发出载有详细安排之信函连同回覆表格(「回覆表格」),徵询股东属意选择:(i)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英文及/或中文版)(「印刷本」);或(ii)透过本公司网站www.hkchinese.com.hk以电子方式览阅公司通讯(「电子版本」)。

若本公司在截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仍未收到股东填妥及签署之回覆表格,或不曾收到股东反对透过本公司网站以电子方式览阅公司通讯之回应,有关股东将被视作选择电子版本,以取代印刷本。

2. 就本公司日後发出之每项公司通讯,对选择(或被视作选择)电子版本之股东,本公司会於邮寄有关公司通讯印刷本当日,透过(i)发送电邮至回覆表格上所提供之电邮地址;或(ii)若没有提供电邮地址,邮寄通知书至相关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记录之地址,通知相关股东有关公司通讯已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通知书内将提供资料,说明有关公司通讯登载在本公司网站上之位置。选择(或被视作选择)电子版本之股东若碍於任何理由,以致在收取或览阅公司通讯时遇到困难,本公司或过户登记处在收到股东之要求後,会尽快向其发送有关公司通讯之印刷本,费用全免。

3 . 对选择印刷本之股东,本公司将按股东所选择之语言版本(如适用)向其发送公司通讯。股东亦可要求收取有别於其已选择之另一个语言版本之公司通讯,费用全免。已选择仅收取英文或仅收取中文印刷本之股东务请注意,在某些情况下,彼等将会同时收取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4 . 股东可随时向过户登记处或透过电邮至hkchinese-ecom@hk.tricorglobal.com发出合理时限之书面通知,列明其姓名、地址及要求,以便更改其收取公司通讯之方式及/或语言版本之选择。

5 . 所有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均登载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hkchinese.com.hk。

6 . 股东如对新安排有任何疑问,可於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过户登记处之客户服务热线(852) 2980 1333查询。本公司鼓励股东选择电子版本,有助环保、节省成本及提高通讯之效率。

释义

在本公布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及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章程细则」 不时修订之本公司章程细则

「董事会」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Hongkong Chinese Limited(香港华人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公司通讯」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劵之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之任何文件(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01条),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会报告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中期报告、会议通告、上市文件、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

「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上市规则」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过户登记处」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二十八号金钟汇中心二十六楼

「股东」 本公司股东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