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布乃香港华人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发出。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及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有意投资者,本集团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表现因二零一零年本集团经营业务之地区经济增长而受惠。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料,董事会预期本集团於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可能录得溢利,而於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亏损。该溢利主要来自本集团联营公司之投资物业之公平值收益及发展中物业减值亏损拨备之拨回。
本公布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根据本公司现有资料之初步评估,并非根据本公司核数师己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本公司预期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全年业绩将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底公布。
本公司之股东及认股权证持有人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物业投资、物业发展、酒店营运、项目管理、基金管理、包销、企业融资、证券经纪、证券投资、财务投资、放款、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