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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华人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10-06-08 17:50:00

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举行之香港华人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主席要求所有於股东周年大会提呈之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表决。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於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载列之所有提呈决议案均以投票方式获本公司股东正式通过。

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获委任为监票员,负责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处理点票事宜。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所有提呈决议案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16,657,516 股普通股。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任何提呈决议案之表决并无受任何限制,以及并无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只可於会上表决反对提呈决议案之股份。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提呈决议案之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投票票数

普通决议案 (占总投票票数

之概约百分比)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采纳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 1,239,083,815(100%) 0(0%)

公司经审核财务报告书、董事会报告与独立核数师报

告。

2A(i)重选李棕先生为董事。 1,228,406,230(99.14%) 10,679,700(0.86%)

(ii)重选李联炜先生为董事。 1,235,283,815(99.69%) 3,800,000(0.31%)

2B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1,238,899,930(100%) 0(0%)

3重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 1,238,987,815(100%) 0(0%)

会厘定其酬金。

4A授予董事会一项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 1,030,982,223(83.21%) 208,013,707(16.79%)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4B授予董事会一项一般授权,以购回分别不超过本公司 1,238,988,527(99.99%) 95,288(0.01%)

已发行股本10%之本公司股份及本公司尚未行使认股

权证10%之本公司认股权证。#

4C扩大授予董事会之一般授权,以增加配发、发行及处 1,115,488,776(97.08%) 33,597,154(2.92%)

理不超过本公司购回股份数额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由於上述第1 至4C 各项决议案之赞成票数均超逾50%,以上所有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 请参照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内决议案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