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香港华人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声明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之要求而作出。
香港华人有限公司(「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股份之股价及成交量上升,兹声
明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导致股价及成交量上升之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拟收购或出售之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
23条而须予披露者,本公司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股价之事宜为根据
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之一般责任而须予披露者。
本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各董事就本声明之准确性个别及共同承担责
任。
承董事会命
香港华人有限公司
秘书
侯达光
香港,二零零七年一月十八日
於本声明日期,李文正博士(主席)及陈念良先生为本公司之非执行董事,李宗先生
(行政总裁)、李联炜先生及许起予先生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以及卓盛泉先生、容
夏谷先生及徐景辉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