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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 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的公佈及恢复买卖

2020-01-29 00:00:00

本公佈乃根据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谨此提述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的公佈,内容有关本公司股份(「股份」)短暂停止买卖,以待本公司刊发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的公佈。

潜在交易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股份近期价格及成交量出现不寻常变动。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后,董事会据悉,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陈健文先生(「潜在买方」)已与本公司控股股东Promised Return Limited(「PRL」)、叶俊亨博士(「叶博士」)及钟佩云女士(「钟女士」,连同PRL及叶博士合称「潜在卖方」)就购买彼等之全部或部分股份(「潜在交易」)的可能性进行磋商,合共涉及本公佈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0.4%。PRL为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由叶博士及其配偶钟女士(均为执行董事)间接全资拥有,各占一半权益。潜在买方目前拥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19.5%。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潜在交易(倘落实)或会导致潜在买方将须提出强制性全面要约。

潜在卖方与潜在买方已经开始初步磋商。然而,潜在卖方并无就潜在交易接获潜在买方提供的任何承诺或与潜在买方达成任何共识(不论为正式或非正式)。此等磋商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达致协议或交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不知悉股份价格及成交量波动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佈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