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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之清盘呈请之更新

2022-09-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及13.25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分别有关( i)日景投资有限公司及彬裕投资有限公司向合丰隆有限公司(前称卓悦化粧品批发中心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一间附属公司)(「合丰隆」)发出之清盘呈请(「呈请1」);及(ii)Smart View Enterprise Limited向合丰隆发出之清盘呈请(「呈请2」,与呈请1统称「该等呈请」)。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呈请1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的聆讯,法院已命令该呈请之聆讯延期至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一时正。于同一聆讯,代表上述Sm a r t V i ew En terpr ise L im i ted(作为(i)呈请1的支持债权人及(i i)呈请2的呈请人)的大律师表示Smart View Enterprise Limited将会中止呈请2,而相关各方将会订立一份同意传票,以取消呈请2原定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五日之聆讯。

本公司将就该等呈请之任何重大发展通知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及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刊发进一步公佈。

继续暂停买卖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月九月十九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的联交所函件所载有关本公司股份恢复买卖的指引(「恢复买卖指引」)及恢复买卖状况之季度更新。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自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一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直至本公司达成恢复买卖指引。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知会其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最新进展,并将根据相关上市规则就其进展刊发季度更新公告。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