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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份补充协议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新股份

2020-06-19 00:00:00

兹提述中海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七日、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认购股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九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相关认购人订立第四份补充协议,据此,相关订约方就此同意(其中包括)修订及补充认购协议之条款如下:

延长截止日期至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或本公司及相关认购人可能书面协定的有关其他日期)

除上文所述外,认购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保持不变,并将继续具有十足效力及作用。

董事会谨此向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资料,于本公告日期,除该等公告所述先决条件(1)外,其他先决条件尚未达成。本公司仍在获取及申请(i)因爆发COVID-19,相关政府部门发出的所有必要证书、授权、牌照及许可(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法院就认购事项授出之认可令)及(ii)批准认购股份上市及买卖。

本公司将知会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认购事项的任何重大进展,以及将根据上市规则,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