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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 有关股东层面之建议重组事项

2021-01-18 00:00:00

本公告由首钢福山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本公司收到首程之通知,其已于同日在联交所刊发公告(「首程公告」),公佈卖方与买方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订立买卖协议,据此卖方有条件地同意出售及买方有条件地同意收购各间目标公司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3,513,509,976港元(「建议重组事项」)。根据首程公告,目标公司于首程公告日期直接及间接合共持有之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8.98%。

以下为首程公告所载本公司、首程及目标公司于紧接建议重组事项完成前及紧随建议重组事项完成后之简化股权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