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隽泰控股(新)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辞任

2017-07-27 18:57:00

隽泰控股 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陈毅生先生(「陈先生」)已因其希望投入更多时间於个人事务而自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起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因此,陈先生亦将自二零一七年八月一日起不再为董事会辖下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辖下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其辞有关宜须敦 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其辞有关宜须敦 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其辞有关宜须敦 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其辞有关宜须敦 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其辞有关宜须敦 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陈先生在其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表示谢意。

於陈先生辞任之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成员之人数会将降至少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及3.21条规定之最低人数,而薪酬委员会之所需组成人数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3.25条之规定。本公司现正於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物色合适人选填补空缺。按照上市规则第3.11、3.23及3.27条之规定,有关委任须於陈先生辞任之生效日期起计三个月内作出。本公司将於适当时候另行作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