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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及法定代表变更

2020-12-23 00:00:00

隽泰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洪芷晴女士(「洪女士」)已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不再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及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十六部所规定代本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法定代表。洪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陈美华女士(「陈女士」)已获委任为(i)本公司的公司秘书,(ii)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本公司之法定代表,及(iii)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十六部所规定代本公司在香港接受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之法定代表,以填补洪女士辞任后之空缺。

陈女士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员,于公司秘书实务方面拥有逾15年经验。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向洪女士于其在任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宝贵之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欢迎陈女士履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