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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变更

2023-02-20 00:00:00

公司秘书、授权代表

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之变更

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孙茹薇女士(「孙女士」)已辞任(i)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ii)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本公司之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iii)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公司条例之规定于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本公司送达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本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孙女士已向董事会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概无有关其辞任的事宜须提请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欣然宣佈郑晓晴女士(「郑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代理人以填补空缺,自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郑女士于二零二二年二月加入本集团,于财务、会计及上市公司秘书事务方面拥有逾8年经验。郑女士持有西澳大学商学学士学位(主修会计及经济)及获香港城市大学颁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澳洲注册会计师。董事会谨此对孙女士于任内为本公司所作之贡献致以衷心谢意,并对郑女士的委任表示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