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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20-11-03 00:00:00

本公佈乃由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董事会谨此宣佈,由于本公司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未能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核数费用达成共识,因此安永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董事会亦确认其并不知悉任何与安永辞任相关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之不寻常或未解决事宜。

安永已在其呈辞函件中确认,并无与其辞任相关之情况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考虑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之推荐建议后,董事会已议决批准委任大华马施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大华马施云」)为本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安永辞任后所产生之临时空缺,自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起生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安永于过往年度为本公司提供专业及优质之服务。董事会亦谨此热烈欢迎大华马施云出任本公司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