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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辞任、提名委员会成员变更及行政总裁变更

2020-06-30 00:00:00

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辞任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变更

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童文涛先生(「童先生」)因希望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业务而(i)辞任执行董事及本集团行政总裁(「行政总裁」)及;(ii)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

童先生已向董事会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感谢童先生为本集团作出宝贵贡献。

委任行政总裁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紧随童先生辞任行政总裁后,现任执行董事潘浩然先生(「潘先生」)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自2020年6月30日起生效。

潘先生,29岁,自2019年9月3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主要负责投资及融资管理,潘先生亦代为履行董事会主席之职务。彼亦曾于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担任执行董事。潘先生自2014年12月起一直担任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潘先生于2013年6月取得中国暨南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2014年11月取得英国锡菲大学财务及会计学硕士学位。

截至本公告日期,潘先生于本公司股本中6,416,140,00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各为一股「股份」)中拥有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权益,即全部已发行股份约56.45%。

除上文披露者外,潘先生确认,于本公告日期,彼(i)于过去三年内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并无担任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职位;(iii)与本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及(iv)并不知悉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段披露的其他资料。

潘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2019年9月3日起计为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三个月书面通知提前终止,且毋须支付赔偿或代通知金,惟须受本公司的公司细则及上市规则项下有关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的规定规限。董事会根据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并参考彼的职责、专长及经验后决定,潘先生有权就于本公司出任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及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出任董事收取年度酬金438,000港元。

潘先生亦有权就本公司各财政年度收取董事会酌情派发的花红,金额乃经参考于有关财政年度的个人表现及本公司表现,以及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建议而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