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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针对本公司提出清盘呈请最新状况的公告

2022-05-17 00:00:00

本公告乃由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以及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4日、2022年4月24日及2022年5月3日有关呈请的公告(「该等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向股东提供以下最新资料,于2022年5月16日,高等法院已就呈请及本公司为允许重组磋商申请将呈请押后两个月一事进行聆讯。于聆讯结束后,高等法院保留其判决,判决将于较后日期宣布。

本公司将就有关呈请的任何重大发展知会股东及投资者,并将根据上市规则适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