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福晟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按照本公司管理层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报告期」)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及目前所得资料及初步评估,预期本集团于报告期内实现税后亏损介乎人民币350,000,000元至人民币400,000,000元,相对2019年6月30日6个月止(「过往期间」)之盈利约人民币105,000,000元。跟据目前最新可得资料,此乃主要由于(i)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投资物业重估亏损预计约为人民币335,000,000元,相对过往期间物业相关的公允值收益约为人民币180,000,000元,反映新型冠状病毒大流行和整体经济环境变化造成不利影响;及(ii)报告期间并无过往期间录得之可换股债券的衍生工具部份公允值变动重估收益约人民币32,000,000元。儘管出现上述情况,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下降乃非现金项目。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于报告期内之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数据以本集团最新管理帐目之初步评估为依据,而有关资料并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或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或审阅且仍可能因进一步内部审阅而予以调整。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于2020年8月底刊发之本公司之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