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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股份奖励计划

2019-09-23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建议采纳该计划。该计划为一项激励措施,以(i)表达本公司对若干合资格参与者作出宝贵贡献的认可,并向彼等提供激励,以挽留彼等继续经营及发展本集团之现有及新潜在发展业务,包括综合度假村发展项目;及(ii)吸引具有本集团现有及新潜在发展业务(包括综合度假村发展项目)相关经验之合适人士。

该计划须待以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i)该计划及其实施(包括根据该计划发行奖励股份的特别授权)获有权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的股东批准;及(ii)联交所已批准将予发行的奖励股份上市及买卖(不论是否附带条件)。

就上市规则第17章而言,该计划不构成购股权计划或与购股权计划类似的安排。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批准根据该计划将予发行的奖励股份上市及买卖。

本公司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其中包括)该计划及其实施(包括根据该计划发行奖励股份的特别授权)。

一份载有(其中包括)该计划及将就根据该计划发行奖励股份而寻求的特别授权的进一步详情连同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该计划须待本公告所述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且未必一定会生效。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