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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新细则

2022-06-28 00:00:00

本公告乃由坛金矿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内容有关建议采纳本公司之新细则(「细则」)。

根据联交所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发佈的《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上市规则已经修订,自二零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生效,当中要求(其中包括)上市发行人须采纳一套统一的14项「核心水平」,为发行人提供股东保障。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细则以(其中包括)(i)使细则与上市规则附录三所作修订及百慕达适用法律一致;(ii)为本公司举行股东大会方面提供灵活性;及(iii)作出其他相应及整理修改。董事会建议通过采纳新细则修订细则以取代及摒除现有细则。

建议采纳新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于本公司于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举行之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方可作实。一份载有(其中包括)细则之建议修订详情及股东週年大会通告之通函,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