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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核数师

2020-12-17 00:00:00

本公告乃由大唐西市丝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4)条而作出。

核数师辞任

董事会宣佈,由于本公司与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未能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审计费用达成共识(「二零二零年财务审计」),因此安永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

本公司已接获安永确认,概无任何有关其辞任本公司核数师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债权人垂注。本公司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亦已确认,安永与本公司之间概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有关安永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债权人垂注。

董事会进一步确认,安永尚未就二零二零年财务审计开展任何工作。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更换核数师将不会对二零二零年财务审计产生任何影响。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安永于过往年度提供的专业优质服务。

委任核数师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经审核委员会推荐,中审众环(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众环」)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以填补安永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根据上市规则附录14守则条文第C.3.3条,审核委员会已履行以下职责:主要负责(a)就中审众环的委任向董事会提供建议;(b)批准中审众环的薪酬及委聘条款;及(c)处理有关安永辞任的问题(如有)。具体而言,审核委员会已:

1.就安永辞任本公司核数师的原因及对二零二零年财务审计的影响进行评估及讨论;2.就二零二零年财务审计取得若干会计师事务所的报价,并于收费及经验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后初步选择中审众环;

3.与中审众环的合伙人及审计经理进行多次电话会议;及

4.对中审众环进行进一步评估,包括其资历、行业经验、服务能?及未来审计费用的调整幅度。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举行会议,根据其相关行业经验、收费报价及其他相关因素,审核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为合适选择,并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推荐委任中审众环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安永辞任后的临时空缺。

董事会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举行会议并同意采纳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委任中审众环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七日起生效,以填补安永辞任后的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应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中审众环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