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自愿公告 收购于中国四川成都之土地使用权

2019-07-26 00:00:00

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成都香城智慧家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总代价人民币457,716,000元(相等于约519,508,000港元)成功投得于成都提呈出售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该等土地」)之土地使用权(「收购事项」)。

该等土地由①、②及③号地块组成,分别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镇檀木社区1、6组、龙桥镇瑞云社区17、18组XD2019-08(252/211)号宗地。该等土地用地面积为84,763.35平方米(合127.1450亩),其中①号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6,488平方米且不大于65,677平方米;②号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4,510平方米且不大于44,116平方米;③号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3,767平方米且不大于42,779平方米。该等土地被指定作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物业发展及物业投资业务,并于香港及中国内地从事信息产品分销业务。

董事会相信,收购事项提供良好之投资机会,为本集团进一步深耕中国四川成都市提供支持。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且其条款按属公平合理的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本公告由本公司自愿作出。收购事项为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属收益性质的交易,并不构成本公司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章界定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