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有关内幕消息之公告 透过公开挂牌潜在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70%股权

2019-01-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刊发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透过公开挂牌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潜在出售事项。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载,公开挂牌之投标期原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截止,由于在投标期截止前,北大投资未徵集到意向受让方,公开挂牌之投标期截止日将由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延长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并将在每五(5)个中国工作日为一个週期延长,直至徵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本公司作出进一步决定。该公告所载的潜在出售事项的所有其他条款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