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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 对前执行董事提起诉讼

2022-01-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前执行董事曾刚先生(「曾先生」)的涉嫌不当行为。除另有注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派生诉讼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发现曾先生有以下不当行为:(i)彼曾涉嫌参与资源集团及其联繫人、资源投资及其他集团公司之间的一系列债务转移、转让及╱或抵销交易;及(ii)儘管不再担任资源投资的法定代表,曾先生拒绝归还资源投资的原营业执照、公司印章、财务文件及其他业务文件。

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资源湖北作为资源投资的唯一股东,代表资源投资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法院」)提起派生诉讼(「派生诉讼」),要求(其中包括)曾先生承担(i)资源投资因不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和损害;及(ii)与派生诉讼有关的所有诉讼费用。

于本公告日期,派生诉讼已获成都法院受理,但法院的聆讯日期尚未确定。资源湖北亦已就曾先生的资产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金额最高为人民币1.2亿元,包括曾先生所持有的银行账户、房地产物业及股份。

董事会认为,派生诉讼是为保护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适当法律行动。本公司将适时发佈进一步公告,向其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的股份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