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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资料变更

2020-10-20 00:00:00

本公佈乃 Paliburg Holdings Limited(「 本公司」, 及连同其附属公司,「 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第13.51B(2)条而作出,内容有关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石礼谦先生, GBS, JP(「 石先生」) 之资料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于二零二零年十月 十六日接获石先生通知, 于Goldin FinancialHoldings Limited(「 高银」)( 其为一间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并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 530), 而彼为其独立非执行董事) 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 十一日之公佈内披露, 于二零二零年十月 七日 ( 香港时间), 高银接获德意志信托(香港)有限公司( 其为贷款( 诚如该等高银公佈( 定义见下文) 所载述) 之抵押代理人) 向百慕达最高法院(「 法院」) 提呈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八月 七日 针对高银之清盘呈请(「 该呈请」)。

根据高银所刊发日 期为二零二零年十月 十一日 及二零二零年十月 十六日 有关该呈请之公佈(统称「 该等高银公佈」) 内所披露及提述, 高银为由其全资附属公司欠付若干金融机构之贷款( 一笔分为两部分之定期贷款融资,本金额约 1,494,900,000港元及243,000,000美元(相当于约1,895,400,000港元)) 之企业担保人。 高银已采取步骤以于将在押后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进行之呈请聆讯中对该呈请抗辩, 并反对对其授出清盘令。 有关该呈请之进一步资料, 请参阅该等高银公佈。 除于该等高银公佈所披露者外,董事会并无有关该呈请之进一步资料。

根据高银所公佈之相关资料,高银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主要经营业务为从事提供保理服务、金融投资、酒品及酒品相关业务、物业发展及投资以及餐厅营运。

由于石先生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高银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呈请属上市规则第13.51(2)(l)条所述相关事项。 为遵守上市规则第13.51B(2)条之规定, 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l)条规定就该资料变更刊发本公佈。 高银及其附属公司与本集团并无关连, 该呈请并不会对本集团之业务或营运造成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