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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于记录日期每持有一股合併股份获发四股供股股份之基准 – 按除权基准开始买卖合併股份

2020-01-08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之公佈(经日期为2019年11月18日的进一步公佈所补充,「该公佈」)、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17日之通函(「该通函」)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月6日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佈,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供股。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根据该通函所载供股的预期时间表,以连权基准买卖合併股份的最后日期为2020年1月8日(星期三)。于2020年1月8日(星期三)在联交所所报每股合併股份收市价为0.54港元。按除权基准买卖合併股份将于2020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时正开始。

待供股章程文件向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后,预期将于2020年1月16日(星期四)向EE股东寄发供股章程文件。

供股须待该通函内「EE董事会函件」之「供股的条件」一节所载之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故供股须待包销协议成为无条件及尚未终止后,方可作实。因此,供股可能或可能不会进行。在供股条件满足前拟买卖任何合併股份及╱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EE股东或其他人士将因此承担供股不能成为无条件及可能不会进行之风险。EE股东及公众人士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格外审慎行事。拟买卖任何合併股份及╱或未缴股款供股股份之任何人士建议谘询彼等本身之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