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贷款融资
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贷款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与借款人A订立贷款协议A,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A授予本金额为85,000,000港元的贷款融资A,为期6个月,按年利率10%计算利息,并自提取当日起计每季度支付利息。
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贷款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与借款人B订立贷款协议B,据此,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B授予本金额为90,000,000港元的贷款融资B,为期12个月,按年利率7.5%计算利息,并自提取当日起计每季度支付利息。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个别贷款融资的若干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所有均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授予个别贷款融资分别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