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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3-03-17 00:00:00

盈利警告

本公佈乃中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发佈。

根据对本公司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公司预期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重大亏损不超过34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溢利165,130,000港元,主要由于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重估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产生之未变现亏损净额(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重估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之金融资产之未变现收益)。

本盈利警告公佈乃以本公司初步审阅之管理账目为依据,有关账目未经本公司核数师确认或审核。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相关业绩目前仍在落实中,并计划于近期公佈。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