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更换董事总经理

2020-01-31 00:00:00

辞任董事总经理

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起,林富华先生(「林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为本公司之董事总经理并留任为本公司之主席、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林先生之月薪将维持不变。

林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林先生于任职董事总经理期间对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衷心致谢。

委任董事总经理

继林先生辞任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欣然宣佈自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起:

1. 本公司执行董事林知誉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彼将负责管理本集团的一切业务; 及

2. 本公司执行董事林典誉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彼将负责管理本集团在中国大陆之业务。

林知誉先生及林典誉先生之简历如下:

林知誉先生,37 岁,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彼亦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彼于二零一零年加入本集团。林知誉先生现为香港宁夏青年会荣誉会长、达利女装学院理事长、深圳市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香港杭州商会副会长、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全国理事会常务理事、香港房地产协会会员、香港总商会零售及旅游委员会委员、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员、香港董事学会会员、香港制衣业总商会会员及香港三维打印协会会员。彼持有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士学位及普林斯顿大学财务硕士学位。加入本集团前,彼曾在亚洲国际性银行及美国国际性投资银行工作。

林知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林先生之儿子及林典誉先生之兄长。彼亦为本公司主要股 东 Hinton Company Limited (「Hinton」)及 High Fashion Charitable Foundation Limited(「High Fashion Charitable」)之董事。

于本公告日,林知誉先生拥有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之2,500,000股相关股份的个人权益。

本公司并无与林知誉先生签订任何服务合约,亦无订立任何建议之服务年期,惟须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规定,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林知誉先生有权额 外收取月薪80,000港元,乃参照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普遍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之业绩表现而釐定。

林典誉先生,35 岁,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彼于二零零六年加入本集团。彼现为中国丝绸行业协会、浙江省丝绸行业协会、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杭州市丝绸行业协会、杭州萧山工商联及国际丝绸联盟的重要成员。彼持有波士顿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林典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林先生之儿子及林知誉先生之胞弟。彼亦为本公司主要股 东 Hinton 及 High Fashion Charitable 之董事。

于本公告日,林典誉先生拥有根据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之2,500,000股相关股份的个人权益。

本公司并无与林典誉先生签订任何服务合约,亦无订立任何建议之服务年期,惟须根据本公司公司细则规定,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轮值告退并膺选连任。林典誉先生有权额外收取月薪80,000港元,乃参照彼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普遍市场情况以及本公司之业绩表现而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林知誉先生及林典誉先生(i)于过去三年并无担任其他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之董事职务; (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係; (iii)并无亦没有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及 (iv)确认并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2)(v)条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需要就其新职务而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恭贺林知誉先生及林典誉先生履任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