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6年6月3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会」)上,主席於会上要求就股东会通告(「通告」)所载各项提呈的决议案以按股数投票方式逐一进行表决。所有按股数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决议案均获股东通过为普通决议案。按股数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决议案 投票股数(%)
赞成 反对
1. 采纳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政报 167,877,230(100.00%) 0(0.00%)
告、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2. 宣布派发末期股息。 167,877,230(100.00%) 0(0.00%)
3. (a) 重选林富华先生为董事。 167,877,230(100.00%) 0(0.00%)
(b) 重选黄绍开先生为董事。 167,877,230(100.00%) 0(0.00%)
(c) 重选梁学濂先生为董事。 167,877,230(100.00%) 0(0.00%)
(d) 授权董事委任任何人士出任董事,以填补董事 167,877,230(100.00%) 0(0.00%)
会空缺或作为新增之董事会成员。
(e) 厘定董事袍金。 167,877,230(100.00%) 0(0.00%)
4. 重选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核数师直 167,877,230(100.00%) 0(0.00%)
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董
事会厘定其酬金。
5. A. 通告第5A项之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会一般 166,613,230(99.25%) 1,264,000(0.75%)
授权以发行证券)。*
B.通告第5B项之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会一般 167,877,230(100.00%) 0(0.00%)
授权以购回本公司之股份及其他证券)。*
C.通告第5C项之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会一般 166,613,230(99.25%) 1,264,000(0.75%)
授权以发行额外股份)。*
由於以上每项决议案均获超过50%之票数赞成,因此,以上所有决议案均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 决议案的全文载於通告。
於股东会举行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305,615,420 股股份,相当於赋予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於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所有决议案的股份总数。
本公司概无任何本公司股份之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会但只可就该等决议案投反对票。
本公司并无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会并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须於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赞成之股份,及概无本公司之股东或彼等各自之联系人须根据上市规则於股东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各股东於股东会上就任何提呈之决议案进行投票时,并无受任何限制。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秘书商务有限公司於股东会上担任投票表决之监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