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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利国际内幕消息及恢复买卖

2014-11-30 18:18:00

本公告由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作出。

兹提述於2014 年11 月24 日由本公司刊发的公告,关於本公司之股份「( 股份」)由2014年11 月24 日上午9 时正起於联交所短暂停牌,以待发出有关本公司内幕消息之公告(「停牌」)。

协助调查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於2014 年11 月22 日通知於2014 年11 月21 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後),本集团印染业务单位(「业务单位」)若干机器部件入口问题涉及被中国浙江省绍兴市海关部门(「海关部门」)就与海关相关事宜协助调查(「协助调查」)。

该业务单位是本公司在中国附属公司之一达利(中国)有限公司(「达利中国」)之部份业务。在此情况下,负责管理该业务单位的执行董事林典誉先生「( 林典誉先生」) 於2014年11 月21 日起被海关部门扣留协助调查。本公司已迅速采取行动并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内地律师事务所提供对现时情况的意见。中国律师於2014 年11 月24日由本公司指派前往探望林典誉先生,及理解协助调查事项是关於业务单位若干机器部件入口问题。

根据本公司截至2014 年6 月30 日止6 个月之中期报告已披露的未经审核财务资料,该业务单位占本集团综合资产约4.1%。根据本公司截至2013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报告已披露的经审核财务资料,该业务单位占本集团综合营业额约3.3%。於本公告日,所有执行董事均为达利中国董事。

据本公司所知,若干业务单位之发票和仓库及货物收据已提供给海关部门。此外,海关部门亦向本集团若干高层人员(包括林富华先生及林知誉先生)要求提交资料。本公司确认,本集团没有货物或其他资产被海关部门扣查或封关,及并未收到海关部门或任何其他中国监管、政府或司法机构发出与协助调查有关之任何法律文件。

该业务单位在中国有长期经营记录及配备足够不同级别及具有经验的雇员。同时,所有其他执行董事将继续管理本集团及处理林典誉先生在此缺席期间所负责工作。据此,本集团并无及预期会因协助调查而导致任何业务中止、中断、暂停或任何其他负面影响。

协助调查对本公司的贷款额度及其他重大合同的可能影响

本公司已审阅其贷款额度及其他重大合同,本公司确认直至现时为止,没有收到任何有关因协助调查及/或停牌而被违反,及假设林典誉先生辞去董事一职,该等额度及合同将不会违反。

恢复买卖

倘若本公司获得任何关於该协助调查之任何重大消息及澄清,本公司将根据许可范围的适合法规监管要求下,对所知会刊发进一步之公告。就本公司所知,除该协助调查外,於本公告日,本公司并没有其他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公布之内幕消息。应本公司要求,股份已於20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时正起於联交所暂停买卖。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於2014年12月1日上午9时正起恢复股份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