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提述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14年3月26日的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澄清以下资料: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港币 15 仙 (2012 年:港币 15 仙)予 2014 年 6 月 13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股东」),使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派发之股息合共为每股港币 20 仙(2012 年:港币 20 仙)。
末期股息将以现金派发予股东,股东可就部份或全部股息选择以股代息方式收取(「以股代息计划」)。根据以股代息计划而发行的本公司新股份有待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後方可上市及买卖。载有是项以股代息计划详情之通函连同有关选择表格将尽快寄予各股东。预期股息单及╱或以股代息的股票将於 2014 年 7 月 11 日或前後寄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