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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2023-02-24 00:00:00

内幕消息 本公告由达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分别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及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刊发的公告,内容分别有关绍兴中院作出关于海关程序判决及达利中国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之上诉(「该公告」)。除另行注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基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海关程序发回绍兴中院重新审判。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收到绍兴中院判决准许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撤回对达利中国之起诉。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必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