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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有关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及建议修订现有公司细则

2022-04-01 00:00:00

兹提述本集团于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刊登之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及建议修订现有公司细则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澄清该公告第1页出现无意的手民之误,有关句子应予以修订及由下列句子取代(有关修订已划线,以方便阅览):

英文版本:-「?Gearingratioofnon-currentliabilitiestoshareholders’fundat46.0%.Currentratioat1.5」

中文版本:-「?股东应占溢利为港币147.2百万元「?非流动负债与股东资金之比率为46.0%。流动比率为1.5」

根据以上修订,我们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已刊登一份该公告已更新版本。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该公告所载之其他内容及资料维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