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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须予披露交易出售上市证券

2020-02-25 00:00:00

出售上市证券

董事会宣佈,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六日至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期间,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Viewforth进一步出售合共16,160,000股建发股份,总代价约为147,253,116港元(不包括交易成本)。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该等出售事项按独立基准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该等出售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

该等先前出售事项及该等出售事项于12个月期间进行,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该等先前出售事项及该等出售事项应合併计算。由于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于合併基准计算时超过5%但低于25%,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该等出售事项及该等先前出售事项于合併计算时仍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之申报及公佈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